Erasmus Prize

星期一, 十月 16, 2006
一天都在参加一个跨校的哲学写作比赛,是我们学校发起的,今年第一届。原以为早上的第一张卷子要搞砸,因为是规定的set text,苏格兰大胖子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道德原理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这本书我只是星期六星期天选了一些章节仔细看了一看。结果未料我运气好,看到的有关justice的部分正好是选题。但下午自由发挥的卷子反而没写好,走题了。题目是“Freedom is the obedience of the moral law. Do you agree?”(“自由就是遵守道德法则。你同意吗?”)我看到“freedom”就一兴奋,把准备好的有关freedom的东西全写上去,写了两张纸才发现根本没有回答原题,之后就基本就在胡诌。

反正做完就完了,最后结果居然要到明年1月才能揭晓,据说是评卷子的只有一个老师,所以很慢很慢。

自己犯贱,写完这次比赛再写一篇尼采的读后感。



在读了一堆现代的哲学家论述之后,再回过头来读尼采,读到的是一头棒喝:傻瓜,再好的理想,要靠强者来实现!这犹如在万里高空飞翔了一圈,往下俯视大地,心里刚开始飘飘然,地球也就这么大,然后突然就重重地摔了下来,让地心引力给自己一个耳光。

尼采的哲学是强者的哲学。他把人分成两种:主人(master)与仆人(slave)。前者将事物分为“好的”(good)与“坏的”(bad);后者则将事物分成“好的”(good)与“恶的”(evil)。强者否定一切虚弱、微小的事物,追求强大、强权;弱者肯定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事物,却害怕强大、强权,将它们定义为“恶的”。

只有弱者才会抱怨环境、抱怨别人,而从不抱怨自己的懦弱和意志缺乏。强者从自身开始改变。强者想的是如何施加自己的权力、影响力,而弱者想的却是如何报复那些欺负过他们的敌人,在他们的思想里“仇恨”、“不满”是主角。终极的强者是能够直接面对自己心灵的,他们的目的是要最终征服自己,征服心中的那片虚无,征服与生俱来的恐惧,征服自己无法掌控的欲望。而弱者、仆人,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意志。所谓的“良心”,所谓的“罪恶感”,都只是为了弥补自己禁不住诱惑而做出的让自己害怕的行为。上帝的最大用途不过是震慑这些弱者。

尼采是赞同叔本华的虚无主义的,但对他这样一个强者来说,虚无主义是要被征服的,呻吟、抱怨、迷失在感官的欲望之中,不是一个强者应有的作为。The Power to Will是一个强者的标志,一个超人——Übermensch 的标志。也许尼采并不相信救世论,不认为一个人有义务去帮助其他人;从一个强者看来,弱者有责任去改变自己,而强者没有义务去改造弱者。然而尼采还是向往强人社会的,他对古希腊的赞美,对犹太圣经《旧约》的赞美,对歌德《浮士德》的赞美,当然还有对基督教,对《新约》的鄙视,都体现了这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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