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死期终至!

星期五, 十一月 03, 2006
众所瞩目的国务机要费案侦查结束,最终认定陈水扁夫妇共同贪污1480万8408元新台币,吴淑贞遭起诉,最高将可判处7年刑期。

其实国务机要费不过是陈水扁吴淑贞庞大贪污金额中最小的一笔;真正的大案,诸如SOGO百货经营权案和高铁ETC案,都是涉及数十亿金额的案子,这些才是更可怕的黑幕,但至今都没有被调查。前一段时间的SOGO礼券案,如果深究下去,就要触及到吴淑贞在经营权争夺战中的角色了,可最后却被御用检察官轻轻放过。

所以只能说,陈水扁夫妇不是败在贪得太多,而是败在贪得太小:数十亿都捞进口袋了,那一年两千万的国务机要费还都要动脑筋卡点油,最后东窗事发。陈水扁的名言是“头过身就过”,这次头已经过了,身子却终究过不了。

陈瑞仁检察官的英明之处在于,认定陈水扁夫妇都有罪;民进党跟陈水扁原本的评估,大概不过是两夫妇中的一个,那无论是谁,陈水扁都会苦撑;可两个都有,事情就麻烦了。

这次陈水扁是真的挺不住了。民进党已经限其三天内说清楚;昨天出刊的《新新闻》,已经做了对民进党立委的调查,67%说如果起诉书里说阿扁贪污,他就该下台。前新潮流系的人都气得跺脚,甚至就连最保皇的游锡堃,都在道歉。

小丑陈水扁,应该已经撑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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