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守派

星期六, 二月 02, 2008
最近爆出一群香港明星的裸照事件,看得让人作呕。那些取得裸照后再张贴、散布的人,当然触犯了法律,应该遭到谴责和惩罚;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我们的媒体却无一从道德层面来谴责、批评那些自愿拍下这些照片的明星们。我们真的生活在一个已经道德麻木的社会里,公开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谴责似乎是一件政治不正确的事情,我今天就再保守派一下,说说道德这个玩意儿。

道德从来就不是个人的事情。道德和法律一样,都是约束个人、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只不过法律具有更大的强制力而已——法律需要动用到国家的强制权力,而道德动用的则是社会自发的公共意识。肤浅的自由主义这总会说,每个人私底下干什么事,只要不伤害到他人,第三者无权干涉。但其实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法则:不干涉他人就是一种最简单的道德束缚;想必那些喜欢管闲事、干涉别人生活的人,在自由主义者的眼里,也可算得上是“不道德”的人。

人本来就是社会动物,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不断地在对我们周围的世界产生影响;而同样的,这个世界上发生的许多事情也都会不可避免地对我们每个人造成影响。把自己和世界硬生生地切断,划出“公领域”和“私领域”、然后宣称后者神圣不可侵犯,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我们所有人都水乳交融。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长久以来都有着各自完整的道德体系。在中国,道德更是一种比法律力量更大的约束力量。我们曾经能够很轻易地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什么是被社会准则所容许的,什么是不被容许的。这些价值今天都被彻底颠覆,我们变得不敢指责别人的道德瑕疵,而要完全依靠法律的力量来约束社会行为。

不是说道德准则不能被检验,就像很多法律条文随着时代的发展会落伍,很多道德束缚也会跟不上时代;同样的,很多新的道德守则也需要被确立。但重要的是要知道我们所要追求的核心价值到底是什么:仅仅只是“自由”么?还是更高层次的对完善人格的追求?如果你只是奉“自由”,或者所谓“自主权”(autonomy)为最高追求、最高标准,那么你当然对很多道德束缚都不以为然。但如果你有着更高的追求,那么你当然就会看不起只沉浸于肉体快感而且还引以为荣的行为。扩展到社会,如果一个社会是有着这样的更高追求的,那么设下许多道德束缚来批判低层次的快乐、鼓励更高层次的快乐,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任何一个有文化底蕴的社会,都有一套复杂的道德准则来鼓励个人向更高层次的境界发展;但现在太多地方的道德准则都已经被打破了。祸首应该来自美国——这个没有什么文化基础的年轻国家,偏偏在发展完全之前就拥有了那么大的影响力。但无论这个世界是否还有道德体系可言,我觉得至少每个人自己可以选择是否要对自己设下更高的标准,并勇敢地使用这套标准。

所以最后我对陈冠希等人想说的只是:你们太恶心了,你们太低级了,我鄙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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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Anonymous 匿名 said...

谁来设定道德? 或者说道德是如何形成并被社会大众接受而实践? 道德的形成是需用历史长时间的沉淀的, 在我们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里,新的价值观每天都在消融着历史长河里残存的道德的冰川.

12:0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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