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总统就要会煽情

星期三, 二月 20, 2008
这几天开始看美国大选了,奥巴马今天又夺下两个州,已经是Super Tuesday以来的十连胜;虽然从总的得票数上来说,他领先希拉里的还不多,但气势上已经明显占优,强势的希拉里似乎已经在崩盘边缘。

我记得上次美国大选的时候,我对台湾选举的兴趣远超过美国的选举。一方面大概是语言、地理的距离,看台湾媒体的报道要比看英文媒体的报道容易许多,一方面是那次台湾大选有点生死决战的味道,选前很多评论员都断言国民党一旦败选就要完蛋了,是背水一战(可结果人家这百年老党还不照样苟延残喘下来),还有一方面大概是因为美国选举制度太过复杂,从党内初选到最后真正的较量,时间又拖得很长,有点看不懂。

说实话,直到现在我对美国的选举制度还是搞不太懂,分不清caucuses和primaries的区别,也搞不懂superdelegates到底包括哪些人。但今年美国选举好看就在于,几个候选人都很不错,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真的觉得他们每一个人好像都有资格入主白宫——希拉里、奥巴马、麦肯、哈克比,还有已经退出的Romney和爱德华兹,个个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个个都有人格魅力。

我发现,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最看中的恐怕还就是这种人格魅力,而不是每个人提出的政策,或者在某些热点议题上所持的立场。我真的觉得政策之类的东西不是应该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的,而是一种高度技术化、专业化的东西,应该交给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若一个国家要靠选举来决定大政策,甚至像台湾一样决定前途、生死,那代价未免太大、风险未免太高了。好的民主国家背后,其实往往都有一支很强的文官队伍,他们往往才是政策真正的制定者、规划者。更何况一个总统不可能样样精通,若要按能力来选的话那么无论谁都会有缺陷。

我想这也是选总统和选一个市长、州长的区别。总统应该有一个更高的高度和视角,需要能够感动人、理解人、领导人的能力,不像一个地方首长,可能需要的是更实干的才能——这可能是两种不同的特质,适合当父母官的人也许不一定适合担当国家最高大位,好总统也未必就能当个好市长。所以个性、魅力,也是总统候选人应该比较的东西;美国人历史上也都更喜欢选择更有魅力的候选人——克林顿打败有经验的老布什、里根打败诚实的卡特、肯尼迪打败有能力的尼克松,都是很好的例子。今年的奥巴马,似乎又要再度重复历史。希拉里批评他的对手没有经验没有能力,只会说话;可煽情却也是一种能力,好的演说家可能还真就比好的议员更适合担任(美国的)总统,因为他具备了更多适合当总统的人格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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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Anonymous 匿名 said...

民主的意义在于代表大部分人的利益,这一点是民主的本质。而选举只是这一本质的表现,打个比方,你向我传达一个意义,传达需要润色后的语言,而语言的组织就相当于选举本身。不论语言组织好坏,它都在表达同一个意思,对国家本身的影响不会很大。

11:41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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