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直白的大法官

星期三, 二月 06, 2008
小年夜晚上,才接到email通知说第二天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Antonin Scalia要来演说,赶忙定了张票。果然,虽然是在前一天才仓促通知,今天下午到达会场的时候已经座无虚席了。

来到演讲会场之前对这位主讲人一无所知,等待的时候只听到旁边的几个美国人在说会“很有争议”。待到系主任Hugh Collins带着大法官进场,开场白立刻就一语就道出为何这场演讲会是精彩的演出了:媒体称此人乃小布什总统“最喜爱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也。

果然,Scalia大法官不负众望,言词直白激烈地让人只能敬佩。能够做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讲话还能这么直截了当毫不含糊,而且不惧怕争议,真的不容易,不管他的立场是什么。最精彩的还是问答环节,Antonin Scalia当然受到在场听众的一阵围攻,但只见此人越讲越兴奋,手指在空中乱指,拳头偶尔还忍不住敲一敲讲台。听到一个他不同意的质问,他直接就打断人家的话说“听到这种话真是让我下巴也掉下来了!”——真正下巴要掉下来的,大概是坐在台上苦笑的Hugh Collins了;英国人可是不太习惯这种直白的反驳的。

不过Scalia的观点其实是有他的道理的。这位大法官极力倡导的是所谓“司法约束”(judicial restraint)——司法不应该过度介入政治和道德,堕胎、种族歧视之类的公共议题不应该由法院来裁决,法院只需要应用现有法律即可,而现有法律的缺陷不应该由法院来弥补。法院也不应该过度自由地解释宪法;宪法落伍的话就应该通过政治途径,由国会立法来修正,而不是创造出所谓“活的宪法”,任由非民选的司法技术官僚了扩大解释。这恐怕和美国本身的政治体制有很大关系——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有着像美国那样强大的司法体系,握有宪法和所有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采取大陆法系的国家里,司法部门只是执行和应用现有法律的机关;在英国,虽然法院的权力更大一些,但“议会至上”的原则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官们的权限。只有在美国,法院可以对几乎任何公共议题做出裁决。Scalia显然认为这与美国所宣扬的民主价值观不符,而且用一种非常直白的语言表达出来。

这种立场在美国当然算作是保守派,不过Scalia倒也不反对一个强大的行政体系和中央政府——他只是反对一个太强大的司法体系。难怪里根、小布什都会那么喜欢这个人了。但说实话,能够那么有个性地讲话、回答问题,这位法官本身的性格也就已经很讨人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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