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看电影

星期五, 十一月 20, 2009
公元2000年,我们举家搬迁到新加坡。刚到这个地图上的小红点,外面的街道商店都还没怎么好好逛过,我们家里几个人最开始为之着迷的却是客厅里的那台电视机。当时正值台湾大选前一个月,连、宋、扁三人局势扑朔迷离,各自都宣称自己局势占优,特别是连宋之间弃谁、保谁各执一词,再加之台湾人动不动就爱上演泪水千行下跪磕头之类的煽情大戏,通过台湾那些24小时不停播的所谓新闻台(却除了台湾本岛的选举和其他一些鸡毛碎皮的小事外根本不播报任何其他国际新闻)不间断连播,确实让初来乍到的我们为之赞叹。

然而除了台湾台外,另一个电视机最常锁定的频道则是HBO电影台——这是我妈妈的最爱。那时我只有12岁,从头到尾看完过的电影大概一只手就能数出来,而且说实话里面恐怕没有一部是什么值得再看的好片。在我当时的印象里,电影和电视肥皂剧基本上没什么差别,只是一种低俗的快餐式娱乐而已,毫无深刻价值可言。HBO上的电影大部分其实也没什么太大价值,但我妈为我们和她自己找到了一个看HBO电影的正当理由:这是一个提高英语听力和口语的好办法。于是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晚上至少看一部电影;这对我们的英语有多大帮助我不太肯定,但电影此时至少已经走入我的生活。

到Winchester读书后,有一门所有人要读的“div”,那是一门随老师高兴,爱给学生上啥就上啥、但却往往非常具有启发性的古怪课程。我第一年的div老师GDM,主业是研究阿拉伯历史,但业余大概也是个电影发烧友,所以我们上课的时候基本上就干两件事:学点阿拉伯文化,以及看电影。我至今依然清楚地记得他放给我们看的第一部电影《隐藏摄像机》所给我带来的震撼;这是我第一次发现电影原来可以如此深刻,通过镜头、对话、情节和画面,我们从中可以读到如此多心照不宣、用言语无法准确表达或复述的思想。这种震撼让我激动地连夜在电脑上敲下自己的第一篇影评,贴到当时还没多少装逼青年聚集的豆瓣上。

我觉得电影最大的长处就在于它立体的叙述方式。在电影之前没有一个媒介可以如此完整地重现一个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托尔斯泰无论把《战争与和平》写得多长,都无法像场一个半小时的电影那样清晰地复述一次战役。与小说比起来,电影不可能从语言本身来表现思想深度;它的长处就在于它能把一个故事说好、说活,通过故事来说道理。当然也许很多人今天看电影只是追求电影院里的那些声像效果,所以他们爱看《2012》这样的大片;但对我来说《2012》这种电影永远提不起我的兴趣,因为我从来无法融入到这种吵杂的氛围中去,因为我始终无法忘却那孩时的偏见:一个只靠声像效果取胜的电影,只是肥皂剧级别的低俗娱乐。看电影对我而言永远是去听一个故事,我不可能做到忘却自我,就真以为自己就在故事中了。把看电影当做是去听故事的人,也就不怎么在乎那些声效特技,或者什么故弄玄虚的画面剪辑;对我来说,好电影的基础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有个好剧本,好的情节。一个有好情节的电影,才可能是深刻的电影,才是可以让人慢慢回味反复咀嚼的电影,才可能是摆脱了低级趣味的电影。

今天晚上就看了一部合我胃口的电影,鬼才导演昆汀的《低俗小说》。相较之《2012》这样震撼的美式大汉堡,我喜欢的这类电影大概更像阳澄湖的大闸蟹,本身首先肉也不少,最血腥暴力的枪杀里面也都有,但同时又鲜美多汁意义丰富,值得细细咀嚼品位,慢慢吸吮其中的意涵。有豆瓣网友在下面的精辟评论是: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却没有一句是废话。这确实是事实:电影里的每个画面、每句对白,在另一部分里都有呼应,都有铺垫。所谓的“环状”、“多角度”叙述,让人欣赏到只有电影才能表现出来的那么一个说复杂其实不怎么复杂、说简单却也不那么容易三言两语说清楚的牛逼故事。而且就这么一个号称“低俗”的电影,其实也可以发掘到许多深刻的哲理:比如暴力的无休止和无意义、比如偶然与必然、比如每个人在面对不同人物时所展现的不同角色和所要隐藏的自我。电影里的三个小段落,独自看来都是非常普通的黑帮电影常用套路,昆汀却能用巧妙的构思串起一个深刻完整的叙述。对我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电影。小朋友们,忘了什么《2012》吧,来看看啥叫真正伟大的电影。

1 Comments:

Anonymous notor said...

我电影看多了以后审美的态度变得更宽容一些了。电影既可以是叙事手段,可以是艺术品,也可以是商品。昆汀做录像店店员的时候,应该也看了不少好电影,烂电影。作为商品的角度来说,2012还值那3.9欧的票钱。

9:5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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