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是人权的保障

星期日, 三月 09, 2008
科索沃上个月在欧美的怂恿下宣布独立,前几天又传出俄罗斯作为报复,可能考虑承认格鲁吉亚境内的南奥塞梯独立。这种做法当然不是没有先例,当年中印边境战之后,印度承认了西藏独立,结果中国作为报复也承认印度的锡金独立,直到前几年才结束这种承认来承认去的游戏。

不过这也体现出国际法里面一个很有趣的规则:国家的主权独立不是完全自己说了算的,真正的主权独立,需要得到其他主权国家的认可才算——你的存在取决于别人对你的承认。所以中国打死也不能让台湾进联合国,也打死不会跟承认台湾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否则就等于在国际法上间接承认台湾独立了。

我觉得这个事情体现出来的就是民族主义以及国与国之间的争锋相对还有多么地激烈,所谓全球化、所谓去国家化的鼓吹,离事实还有多么遥远。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缠斗依然激烈,大国间的勾心斗角也可以如此直接、如此地撕破脸面,脆弱的小国很容易就成为斗争下的牺牲品。西方人鼓吹什么人权高于主权,可实际上人权就是要依靠国家力量来保护的。上次那个美国大法官来演讲,被问到关于美军士兵在驻扎国犯罪后被保护而不在当地受审的事情时,直截了当地就给出一个令人无语的回答:“我绝不会让我的儿子被其他国家的法庭审判。绝大多数美国父母的想法也是如此。”美国人的人权高于一切,因为背后是美国强大的主权。

主权与人权所以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总是对立的。主权强大了,你的人权也就得到了一定的保障。看到美国大兵在日本街头强奸少女而安然无事,却不能在中国上岸过感恩节,我就觉得很爽。嗯,不被流氓骚扰也是人权啊。

2 Comments:

Anonymous 匿名 said...

盛兄于主权较人权之见解新颖。

11:37 下午  
Blogger Jiong said...

嗯,是拐着弯说我在胡扯么。。。哈哈

2:0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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