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
星期三, 二月 07, 2007
反波谈到了台湾雅虎删除用户博客的事件,很多人开始讨论言论自由的问题;我发现还是有许多人对言论自由的看法是比较正确的,也促使我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
- 有人就很正确地指出,言论自由主要是用在限制公权力当中的,针对的是国家,是政府,而不是私人企业或个人。但从言论自由的角度来说,我在马路上发表任何言论都不应该被阻止;但如果我到一个朋友家去作客,说一些让他不高兴的话,他当然可以立即把我赶出来,或者严词警告我不许再多说;
- 所以,政府禁书、禁报,都是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报纸拒不刊登读者来信,或网站服务提供商删除网友言论,不涉及言论自由,虽然在有和客户契约协定的情况下,可能涉及违约;
- 但问题是,媒体、网站往往是由私人掌控的,这些媒体寡头们也因此拥有很大的舆论操控权,一封骂布什的读者投书可能要比骂默多克的读者投书更容易发表,怎么办?理论上,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建立自己的媒体,但在实际操作中,谁都知道要从头建立起一个有影响力的媒体组织是非常困难的;
- 这就是言论的沉寂化效应,有一本《言论自由的反讽》就谈及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人侵犯到你的言论自由,但你的言论没有被听到,等于不拥有这种自由。所以言论自由跟其他任何自由一样,也是不平等的。美国人都拥有行动自由,但富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因为他们可以随时到欧洲、亚洲、非洲等等全球任何一个角落;穷人也拥有这种理论上的自由,但现实环境却不可能让他们享受这种自由。有些人由于更知名、更有权力、更有钱,所以讲的话能被更多人听到,因此拥有更大的言论自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自由和平等本来就是矛盾的。
- 在网络时代,信息流通的便利和低成本也许让平凡人能够拥有比以前更大的自由,但还是不可能实现真正平等的言论自由。所谓博客代表草根文化也是胡扯,草根当中立即也会出现精英,只不过精英阶层变得更为开放了,成为精英的渠道又多了一个。
- 政府在维护言论自由方面可以发挥积极而不仅仅只是消极的角色——舆论导向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网络上充满不理性的言论时,政府部门通过媒体或官方网站等渠道提供理性的观点,并非不可取。
1 Comments:
你好。刚在蚂蚁社区看到你的文章,关于言论自由的几篇,相当不错啊。所以跑到这里给你留言了,呵呵。。。多交流。:)
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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