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 and Hope

星期五, 一月 02, 2009
再过两个多礼拜,奥巴马就将正式上任美国总统,我已经开始非常期待他的就职演说。美英民主体制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对政治家的口才及演讲能力有非常高的要求,像丘吉尔、林肯这样能够名垂青史的领导人,大多都有出众的口才,留下过许多经典的演说。今天的奥巴马有点像当年的肯尼迪,还没做什么事就已经迷倒一大片;他能像肯尼迪那样留下一篇同样迷人的演说词么?

我相信中国大多数人在看08年美国大选的时候,开始时肯定以支持希拉里的居多,毕竟说起来她算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了,而奥巴马只是一个不太有人听说过的、从政时间还非常短的伊利诺州参议员。到了08年3、4月份的时候,奥巴马热在美国全面燃起,我还记得在家里看《文茜的世界周报》,奥巴马在台上演讲,台下一片都泪眼汪汪的,可我还是对这个人没什么感觉,甚至对他的政治魅力还感觉不太舒服——我上一个看到过的在台上讲话,让台下哭成一片的政治人物,名字叫陈水扁。

随着选举的推进,我对这个人的看法变得越来越好,但真正感动到我的是他的那篇胜选演说——那篇关于责任、团结和改革的演说。从这篇演说中我才真正体会到他的当选对美国来说是多么大的一场Change,因为仅仅一代人之前,他的肤色就可以让他连投票站都进不了;如果他小时候不幸生在密西西比而不是夏威夷,他可能就会记得小时候坐公共汽车还要给白人让座。

有人说08年的大选是美国人在全世界所做的最好的公关,挽回了因伊拉克战争而受损的美国信誉,我觉得这种看法非常有道理。小布什等美国传统政治家喜欢到处宣扬和(用武力)输送的自由民主价值观,我从来就只当成是和共产主义价值观一类的夸大其词,今天叫自由叫民主叫平等叫得最响的这群以小布什为代表的美国中西部地主阶层,50年前也就是种族歧视政策最主要的支持和实行者,他们当年可不觉得非洲裔美国人需要什么民主。但我觉得美国人的聪明就在于,这些当年他们体制中的弊端和毒瘤,他们不是闪躲、隐藏,而是很快被拿来印证他们自己的伟大:你看,我们战胜了种族主义,我们革除了社会弊端,我们是多么伟大!

奥巴马胜选演说中有这么一句话:“I will ask you to join in the work of remaking this nation, the only way it's been done in America for 221 years -- block by block, brick by brick, calloused hand by calloused hand.”是啊,任何国家、社会的进步都只能是通过一双双手、一块块砖瓦建筑出来的。回看今天的中国所面对的许多社会矛盾和不平等,美国当年的历史不是最好的参照么?和否认与拒绝比起来,承认有问题并努力一步一步地改进才是最聪明的面对挑战的方式。一个否认有问题存在的社会,也就是一个无法向更好的方向变革、无法对未来存有希望的社会。但变革和希望却总是最吸引人的政治公关啊。

(另外忍不住提一下,下午在看《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专题,被引到一个叫Six Degrees of Barack Obama的页面,里面涵盖了Time自二战以来所有的年度风云人物,当中大部分还都配上一段这些人的著名演讲。我听了肯尼迪的“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丘吉尔的“that was their finest hour”、罗斯福的“a day that will live in infamy”,还有尼克松的关于打开中国大门的讲话,结果点到克林顿的那段,居然是很经典的“I want to say one thing to the American people. I did not have sexual relationship with that woman, Miss. Lewinsky. These allegations are false, and I need to go back to work for the American people.”讲到中间“are false”的时候,克林顿同学还拍了拍桌子来强调。只能说时代周刊很有幽默感,克林顿的讲话那么多,偏偏要摘录这段,实在是太雷人了啊。)

2 Comments:

Blogger Veronica said...

我一直对他很有好感,即使我也只是看过他的几场电视辩论的直播,但就从短短的观察,我也能看出他的气度,和那种面对挑衅,积累的偏见的沉着。

他面临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不过既选之,则安之,为自己的小日子努力经营的同时,也为他祝福。

btw,新年快乐。

6:07 下午  
Blogger Jiong said...

谢谢:)

2:2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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