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话,哪来多权利?

星期四, 三月 15, 2007
网上有人在炮轰所谓的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炮轰得很对,虽然理由没有讲得很清楚。

这句话与早些年许多的革命口号一样,看着让人起鸡皮疙瘩。当然这不是巧合,它们都是师出同门的。让很多英国同学说起来,这些玩意儿、这些口号都是该死的法国佬闲着没事闹革命流血当成玩的时候想出来的废话、大话。

首先我们当然会质疑这句话有多大的真实性,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会为别人的权利去送死,也不会等着让别人冒死来保卫自己的权利。而且谈权利一上来就搞到要死要活,这权利也太恐怖了一点。

但更大的问题是,大多数人引用这句话时,都是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在网上两个人吵开了,就开始滥用这句话了,好像是在表达自己有多大度似的。很多人也会拿这句话来当挡箭牌。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权利有关吗?你说什么话,我再如何表达自己的不满、反对、嘲讽、蔑视、敌视、仇视乃至虎视眈眈,又如何在任何程度上侵犯到了你的权利?我讲我的,你说你的,谁干涉到谁的权利了?

即使是你的言论被删除了,乃至被封帐号了,也不涉及到什么权利不权利的问题。看似公共领域的网络,其实都是私人领地,网管看你不爽,凭什么让你占用他的硬盘容量、宽带,发表一些谬论?我请你到我家,说到什么事情让我不开心,我也当然有权利让你闭嘴,或者轰你出去。就算是报纸杂志也还有选择刊发读者来信的权利呢。

一个网站、一家报纸、乃至在一小块私人占地上限制言论,根本不涉及什么权利问题。只有当公共舆论平台被侵犯的时候,才有权利问题的产生。一家报纸、一家网站都构不成公共舆论平台的整体;《卫报》不发表的右派文章,只要写得够好,《每日邮报》或《泰晤士报》也会发表,任何感兴趣的人很方便地就可以读到。若你写得不好,没有地方要让你发表,那也不是权利不权利的问题,只能怪你自己不够优秀。自由本来就是一个与平等相对立的概念。除非一个人在少数极端的情况下,例如被剥夺了在公众前发表言论的机会,而这个人本来应该能够得到许多人的关注,才算得上权利被侵害。绝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的权利根本不是问题。除了政府,基本上没什么个人或组织有能力来剥夺这种权利。誓死捍卫一个已经拥有的、天然而成的东西,不是空话、不是笑话,是什么?

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许多所谓的自由主义者,把一切人与人间的关系都简化成权利的对峙,自由的摩擦。权利应该是一个发生在个人与政府关系之间的概念,人与人之间哪来什么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的纠缠?我让我家的客人闭嘴,这根本不涉及任何人的权利;但这样做可能涉及到人际关系的和睦、感情、友情乃至面子等等。你可以说这样做不太明智,甚至不对,但这可绝不是因为什么权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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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Blogger Unknown said...

您说话很有逻辑 知识也很丰富
然后我顺便有发现了 逢法必反也是您的特色。。。

7:18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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