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鼓吹

星期二, 三月 31, 2009
最近出了本叫《中国不高兴》的书,炒作得很厉害,一方面网上报纸上一篇叫骂声,一方面人家销路却很不错。我其实不太喜欢这本书,特别是该书的题目。中国现在有啥好不高兴的?现在世界上再反华的人都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实力和地位,G20(这个零似乎有点多余)前夕中国人频频放话,显然一幅准备参与重整世界经济格局的姿态,美欧国家一个个像叫花子似地求中国人再多借点钱,多买点债,多给IMF注点资。在全世界都把中国当成经济危机救世主的今天,中国人有啥好不高兴的。

但让我更不以为然的是那些批评的声音,特别是又有很多人扯上什么民族主义的危害。民族主义在今天好像已经成为一个理所当然应该受批判的、政治不正确的名词,但我可实在看不出民族主义有什么不对的。鼓吹爱乡土、爱国家、爱同胞,鼓励国家和民族自豪感,有错吗?极端的民族主义当然危险、当然可能不理性,可任何一种主义、任何一种政治立场、思想和情感推向极端,都是危险的,都是不理性的,都是该被批判的。民主推向极致,也会成为暴民政治,也会砍下苏格拉底的头颅。但就因为法国大革命最终走向流血和暴力,我们就该怪罪那自由、民主与博爱的理想?

西方人喜欢把中国人今天民族主义的崛起当成一种危险的意识形态,但民族主义本身就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它在中国的扎根、发芽、开花和结果其实也是西方人强加给中国的。中国人2,000多年的文明只有家庭、只有宗族意识,却没有国家的概念,没有社会观、没有国家观。中国的皇帝也从来把自己当成天之骄子,普天之下莫非皇土,权力是没有疆域界限的。民族主义是西方近代政治发展的产物,它进入中国的源头就是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西方人的坚船利炮把民族主义带给了中国,让中国人第一次认识到个人和家族的利益是和自己民族与国家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最困难的时候,也是民族主义让这个国家没有分崩离析、没有放弃抵抗。

民族主义今天在中国的复苏其实也是很自然的事。当一个国家处于高速发展、变得日益强大时,国民自豪感的增长理所当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同时也就是最自恋、最民族主义的国家,这不是巧合。如果说民族主义走向极端可能会带来危害,那我们要问这危害是什么?我的回答是,民族主义最大的可能危害是让一个国家变得自满和自大,变得习惯把自己的想法、信念和需求强加于他人身上,而不顾及别国的利益与需要。与美国和大部分西方国家比起来,我看不出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走向危险。

阳光灿烂的日子

星期二, 三月 17, 2009
快要回家了,伦敦的天气却突然变得灿烂起来。早上起来搭168去上学,耀眼的阳光透过车窗洒在身上,蔚蓝的天空中只有几片薄薄的白云点缀着。待车来到我平时的下车点,Aldwych的皇家法庭门口时,自己突然觉得懒得动了。要在一个伦敦难得的大晴天去到NAB地下室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上什么EU Law,真是件太傻B的事了。于是按兵不动,接着坐了两站,过了泰晤士河到了南岸才下车。

泰晤士河畔也是游人如织,走几步还会碰上个街头艺人,有扮成卓别林的,有扮成希腊雕塑一动不动的,投个硬币下去,就给你即兴表演一段。我来到London Eye脚下,这里有一片绿地,后面则是一排长椅,即享受得到阳光,又看得到泰晤士河两岸的景色,还躲避了人潮的吵闹,大笨钟也已经映入眼帘,身边还有两个秋千,几个可爱的toddler正在上面荡得欢。我就在这令人舒坦的美景中看了一下午的Trusts Law。

我一直觉得来英国之后最遗憾的事是没上成剑桥,享受不到在河边草坪上、在中世纪教堂的阴影下看书思考的乐趣。LSE地处伦敦的最中心,每天上下学都是来去匆匆,毫无学术之地的宁静与悠闲。但后来才逐渐发现,其实住在伦敦的好处也非常多。除了生活方便、大城市里的文化活动更加丰富之外,伦敦城里也还是有很多美丽而悠闲的公共空间,可以来消磨时间。但与剑桥这样的学术小镇相比起来,身处伦敦的问题是在于,你是否能保持一颗悠闲平静的心,不被周围吵闹繁忙的大都市打扰,来享受这种美丽。

当我下午坐在那排长椅上,时不时抬头望望远处的大笨钟,看看London Eye前长长的队伍以及河边的人潮,感觉这经济危机中的世界金融重镇伦敦在表面上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我们这些身处伦敦的大学生们,却似乎变得更焦虑、更彷徨,工作、实习都变得更难找,未来的前途变得迷茫。

20岁的我们,即将开始完全属于自己的独立人生。突然来袭的金融风暴,像一阵巨浪一般打翻了海面上无数条巨轮、吞噬了无数经验丰富的老船夫。而我们这些刚准备扬帆启程新兵水手,怎能不担忧前途呢。但我同时却又觉得,这次的风暴却也有很多启示意义。那些曾经风光的投行、金融机构可以一夜之间倒下,金融机构里的金领们成批成批地开始领失业救济,这难道不是在提醒我们,今天看起来最风光的行当未必就能永远兴旺,与其跟风去抢那些在今天看起来最光鲜的工作机会,不如从长计议,真正好好地思索一下自己准备走一条什么样的人生道路和职业生涯,自己内心真正喜欢、真正希望追求什么东西。

但另一方面,20岁的人依然享有青春,而青春就应该是被拿来挥霍的。LSE的学生最大的缺点就是太急功近利、太急躁、太现实了。未来的生计很重要,但这一生可能只有一次的大学生活同样重要;多一点理想,多一点浪漫,多一点荒诞、多一点悠闲,多找一点时间享受灿烂的阳光和美丽的河景,少看点FT,少担忧些寄出去后还没有音讯的CV,只有这样当再一个二十年过去之后,自己回忆起、向儿子吹嘘起当年的大学生涯时,才不会有遗憾。当心头有压力时,也只要到阳光灿烂的泰晤士河边走走,就会放松许多,因为无论经济状况是多么得差,这里永远不缺乏欢笑与快乐。无论世界如何千变万化,秋千上孩童的笑声永远不会停歇。

自豪与自信

星期一, 三月 16, 2009
LSE的Student Union最近连续三个星期出现有关西藏的提案,包括上周最激进的一个Motion承认西藏的主权。学校里的许多中国同学自然反应比较激烈,大规模动员大家去投票反对。今天在M@X同学的Space上看到本周三居然又要投票,真的让我觉得这事已经到了无聊的边缘了。

我其实对SU的这些提案一直都没太强烈的反应,上周的投票也是最后一刻才赶到举手。鉴于我平时比较激进的政治立场,有些同学认为我是文字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M@X同学的Space上也写到,“我们也不应鼓吹民族主义”,但“如果连代表自己国家的立场举一举手都做不到,在情在理都说不过去”。我恐怕在这两点上与M@X的立场都不尽相同。

首先我要提出的是,我就是一个民族主义者,而且也不认为鼓吹民族主义有什么错。任何国家的基础教育中肯定都会培育民族主义的情感,无论是中国学生每天早上的升国旗仪式,还是美国学生人人要背诵的American's Creed,又或是英国人每年11月11日的Remembrance Day仪式和人人胸前要佩戴的罂粟花,无不是民族主义的体现。民族主义是18世纪现代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兴起后的产物,强调的是对国家、对同胞、对乡土的热爱和忠诚,以及对国家利益的服从与维护。这是比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或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族、氏族忠诚更崇高的情感,因为它把个人对自己和近亲的热爱与忠诚扩大到更广的一个范围。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们每个人的根本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我们自己国家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强大的祖国能为你提供更有效的保护,免受战争和压迫的痛苦,享受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因此维护和促进国家的利益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还没有真正消除国家界限、建立起一个平等团结的国际秩序之前,民族主义是最现实,也是最自然的政治选择。我就要鼓吹民族主义。

但虽然我是一个民族主义者,我却不认为中国学生应该对西方一个大学的学生会通过的涉藏或者反华提案反应激烈。LSE SU UGM上的一个提案又不是联合国大会或者安理会的决议,根本涉及不到中国的核心利益,也改变不了任何现状,而只是为部分持不同立场的同学提供的一种发泄管道而已。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觉得中国人需要培养一种与现在中国的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大国心态及自信。最近这两年来中国的崛起和地位的提升已经非常明显,全球第二强权的地位已经非常巩固,中国人的自豪感也理所当然地得到提升。但除了自豪我们也应该更自信,更能容忍(即便不能接受)各种批评。毕竟国际政治的本质常常还是一场零和游戏,中国的崛起可能就意味着欧洲的衰落,中国的强大可能就意味着给美国带来更多的不安和危机感;不同的国家当然会因此寻求各种方式来阻挠和批判中国现状及发展道路。此外,我们又都成长于不同的文化环境和意识形态之下,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有着不一致的立场也非常正常。一个自信的国家其实不应该纠缠甚至迷失在这些批判的声浪中;在批评声中坚持走自己的路,并相信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自己前进的步伐,这才是自信的体现。更何况,中国并不是唯一一个被攻击和批判的国家,往往只有大国、强权才会成为攻击和批判的目标;看看那个03年的时候不顾全世界上千万人大串联还一意孤行攻打伊拉克的霸权国家,至少她的自信还是值得依然在摸索着学习如何承担大国义务、享受大国特权的中国好好学习一下的。

体验痛苦

星期一, 三月 09, 2009
在医院里躺了两个多礼拜,享受了一把完全免费但极度考验耐心的NHS公费医疗,以及一天两三次针头插静脉的锤炼。印象中活到现在还没有那么高密度地尝试过疼痛的滋味,从病发第一晚的那种真的让人要满地打滚的剧痛,到后来每天扎针习惯了的刺痛,以及由于吊抗生素对血管造成刺激所带来的那种酸痛。

躺在病床上什么事也干不成,叫朋友带了几本书放在床头,可实际上有精力坐起来好好看会儿的时间也很有限,不过让我有意外惊喜的是林语堂的那本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国与吾民》。这本书买了很久一直没翻过,这次生完病出来也只不过看了大概四分之一,可读起来已经兴趣盎然。一是因为林语堂英文非常流畅却又不带太多生僻怪词,谈的内容也不是太深奥或太学术的专业论题,是最合适的床头读物。

林语堂谈到中国人的性格,其中有一些可能在今天还很准确,比如说中国人的圆滑世故(mellowness),但有一些我觉得已经不怎么贴切,比如他说中国人比较容易满足、温顺平和、不浮躁。可今天的中国人也许是全世界最拼命挣钱,当然也对自己未来的期待最高的一个民族了。这说明一个民族的特质一方面与他的历史和传统习俗有关,可一方面也与现实的大环境有关。当这个国家到处都是机遇,发展那么迅速的时候,要再让大多数保持一份恬淡和不焦躁的心可能就不那么容易了。但这也未必是一桩坏事,因为这反映出的正是前所未有的希望和进步。

不过让我感到最有趣的是他在对比中国人和欧洲人时,所使用的reason和reasonableness两个词。西方人喜欢强调的是Reason,即理性。“Reason, more than anything else, is man.”——西方的思维认为,人与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理性,在于用大脑理性思考事物的能力。但中国人强调的不是这个Reason,而是Reasonableness——用林语堂的翻译来说,是所谓的“情理”,即人情和天理的混合体。天理就是Reason,是永恒不变的;但人情却是善变而且无法用逻辑分析等理性方法来推断出来了,常常只能依靠直觉和心灵的评判标准。

这也许是为什么中国人从来没有发展出一套法治体系,也很少有法治观念。法律的基础就是理性,就是那永恒不变必须公平地应用在所有人身上的天理,它是不讲人情的。但缺乏人情的制度却是中国人所接受不了的。中国人认为因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非常复杂,每个人、每件事都有不同的环境和因果,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要求和规范所有人和一切的行为。人们于是转向一种灵活的道德观来评判人事,直觉地评判是非对错。

其实英国的Common Law System中也有一个衡平法(Equity Law)的概念,就是由于在中世纪早期法官们过于生硬不讲人情地应用法律,造成太多合法但却不合情的判决,申诉人只能直接向国王陈情,由国王指派一批新的法官逾越司法重新审理案件,由此开辟了一套新的、独立的司法体系。但这滑稽之处就在于,这套本身是为了维护人情的衡平法制度,到后来却逐渐被用同样的理性方法继续发展下去:崇尚理性的英国人又像归纳普通法那样来归纳衡平法,treat like cases alike,只不过在面对新的、之前不曾遇到过的案件时法官有了更大的自由度来做新判决。最后的结果是衡平法与普通法彻底合并,而英国法律系的学生们却活得更痛苦,因为法律依旧存在,而且被扩展得更复杂,有更多的例外和特例被加入了原本可能很直白的法律之中。人情世故的复杂并没有让西方人抛弃对天理的信仰,反而让他们更进一步觉得真正的正义是一个更高更复杂,可能永远无法达到但却必须尝试不断接近的理想目标。当我在病床上读着林语堂的书联想到这一点的时候,突然发现身上的疼痛有点减轻了:比起出院后回到一堆案例和法条中将要带来的痛苦煎熬,肉体的痛可能还算是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