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肚鸡肠

星期日, 十二月 24, 2006
我不太喜欢的一种人,就是小肚鸡肠的家伙。每天看许许多多blog,但一看到有关抱怨男人为何要给女人买单、爸爸妈妈偏心妹妹之类的文章,总是快快跳过。更常出现的,则是一些毫无道理乱骂一些名人的文章——这些人的潜台词就是,凭啥你能活得那么爽?看别人好就眼红的人,实在很令人讨厌。

最近冒出来的什么十博士上书抵制圣诞节,就是另一种小肚鸡肠了。他们的出发点是没错:西方文化的强势扩张,中华文化的衰退,都是令人忧心的事实。但这种以抵制圣诞节的形式来抵制西方文化的作法,就是小肚鸡肠了。堂堂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历史,如此地富有生命力,数次受外敌入侵而不亡,竟会害怕一个到今天只是让众人开心开心的小节日?而且中国的文化能够存活到今天(这在四大古文明中可是独树一帜),靠的就是它不平凡的兼收并蓄的包容力;外来文化对中国一直有着巨大的影响,佛教的东传就是最好的例子。

中国文化根本没那么脆弱,中国人用的汉字,全世界就找不到第二例;虽然曾经有人大张旗鼓地要抛弃汉字,改用“与国际接轨”的拼音文字,可汉字废得掉么?一些人到现在还要鼓吹“全盘西化”,李敖讲说中国人屁股首先西化了——用的是抽水马桶。可中国人的胃到现在还西化不了,宁愿大费周章地满地球开中餐馆也不肯将就一下别人的菜。

更何况,圣诞节在中国,不过是商家们炒作出来的消费日而已,大家过过圣诞节就图个开心,哪想那么多啊。这样促进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让中国减少对于出口市场的依赖,又让财富稍微地均衡分配一下,有什么不好呢?

商人们的炒作,说到底就是为了赚些钱,并无大害。近几年中国的影响力提升了,老外们也过起了春节,记得今年2月份在伦敦街头,就看到很多地方张灯结彩地欢庆狗年的到来,好像布莱尔还出来给全球华人拜年——没见有识之士警觉地说:中华文化入侵啊。

不说十博士,另一位名人也挺小肚鸡肠的:余秋雨。余作家在网上的名声不怎么好,老见着有人骂他的,看多了我还有些同情人家。不过近期出了张中国作家财富排行榜,余秋雨荣登榜首,稿费共计1,400万元人民币,可见被这么骂还是有所回报的,算是值了。未料余作家近期发表声明,说这是多算了,把盗版也算进去了。我看到时就纳闷——这怎么会多算呢?中国每本书的前面都清楚注明了印数和定价,找到余秋雨的每本书的最后一版,看看最后的印数,乘上价格,再乘个10%,错不了啊?就算是以假乱真的盗版,没事也不会无聊到去改动那印数吧?

而且我记得在七八年前,余秋雨出版的一本书中,就以30多页的长序痛骂盗版,未料到今天还在愤怒ing。我知道在中国,CD、DVD、电脑软件之类的东西盗版挺厉害,而且大家也都爱买价廉物美的盗版货,可书盗版我不怎么听到,也没见其他作家有什么抱怨啊?大多数人买书都到正规的书店里去,品种齐全环境又好,现在出现了网上书店,购买更方便而且还打折,盗版书好像很难大规模肆虐啊。

不论这1,400万是真是假,余秋雨不可否认他确实是中国作家里非常富有的一个了吧?除了书稿,他还给报刊撰稿、上电视主持节目、到各地巡回演讲,赚的满钵金了,怎么还跟盗版过不去呢?盗版有害处,可也有许多益处。通过盗版,穷人读得起书,增长知识,才能翻身。美国佬当年就是靠盗版《大英百科全书》之类的英国出版物开始发达的,虽然他们发达之后翻身不认账,开始管起别人的盗版来了。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一本书定价三四十元,还是有很多人买,但更多更需要读书的人,就买不起了。在我看来,好书就是要盗,盗印在粗糙的纸张上,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亟需文化养料的穷人们。有人盗印余作家的书,余秋雨自己首先应该叫好才对,这一是对自己作品的肯定,一是在促进文化知识的传播,对他自己来说,多赚少赚一点已经差不了多少,怎么还那么小肚鸡肠地记恨十年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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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星期四, 十二月 21, 2006
在英国的时候我往往喜欢抬起头来看看夜空,因为以前从来没看到过在空中闪闪发亮的星星。我跟我同学们这样讲他们还笑我,“连星星都没看到过啊?”

是没怎么看到过星星,无论上海还是新加坡都不怎么看得到,未必是空气不好的缘故,关键还是高楼大厦太多,把天空都遮挡住了,再加上到处都是的灯光,所以偶尔看到那么一两颗,很少满天都是的闪闪颗粒。但我打赌英国人很少看到过那么多的高楼——从我家阳台看出去,四面八方都是数不清的高楼,在夜晚依然灯火通明。

这要比星星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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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违反了民主原则吗?

星期一, 十二月 11, 2006
回到上海,就开始锁定台湾的电视频道,今早连看了李涛夫妇的两个节目,都是周五的重播,看见胡忠信、叶耀鹏等一帮人等都不断在重复要老百姓“选清廉”,要给民进党一次棒喝,然后李涛一遍遍在放陈水扁高举起陈菊的手,然后那个司仪在叫什么“陈总统被媒体抹黑”的选举现场画面。所有一切正面的反面的努力都没用,最后证明台湾还是混蛋多,不分是非。

这些节目都在讲这次贿选的严重,孙中山的力量。我倒从另一个角度看到,这暴露的可能是民主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从选民的角度来说,拿钱投票其实是最理性的选择。选举本来就不是“主权在民”的体现——我投下一票,换来未来4年的被领导,主权何在?算是公平交易吗?根本不是。而且我的一票只是几百万分之一,每张单独的选票,价值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能以此换来点现钞,何乐不为?

贿选从本质上讲并没有违反民主原则,选民用选票换来利益,不就是所谓民主的精神吗?这利益可以是国家的长治久安,高效的公共服务,也可以是真金白银现钞。而且贿选有很多种,送钱是最初级的一种贿选;拥有行政资源的执政者,依靠政策贿选,根本无法追究。实际上,每个候选人保证当选后会干些什么,也是在用当选后的行政资源来交换选票。

这种投票式的民主,讲到底其实就是政治力量的对决,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政治行为,与什么普世价值观根本不搭界。西方国家的成功,依靠的不是民主,而是法治——选民没有能力去调查政客们桌子底下的肮脏交易,就算被爆料出来了,大多数人也搞不懂这些交易意味着什么,又没有违法。是受过良好教育,并被授权可以用各种手段深入调查的专业司法人员,才有能力对政客们实行有效的监督。民主对政客是政治利益的分配,对选民就是图个乐儿——04年选布什还是选克里,会有什么区别?克里就算是选上了,美军今天也还是要赖在伊拉克;唯一的区别在于那些人能够分享到庞大的行政资源。中国所需要的,也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李光耀早就看出来,中国传统上的贤能政治,是一种比民主政治更先进的政治制度,改良后要比民主还要好;英国人也懂这理儿,所以统治东方的香港,靠的也是文官体制,可不是什么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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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Reasonableness?

星期一, 十二月 11, 2006
剑桥面试的时候,那个教授不断强调的一个词,是段法律条文中的“reasonable”。在John Finnis的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里面,作者不断强调的一个关键词,也是“practical reasonableness”。Finnis指出,英美普通法系里头,没有什么“自然法”,所谓的natural law,讲到底就是人们的那点实用理性,那点合理性。

当初最吸引我的,也就是法律的这点reasonableness。reasonableness不仅仅是理性,还要合理,以人为标准,不钻牛角尖。 什么是合理?合理就是不要上纲上线,动不动就有些东西是什么与生俱来的,老天给的,100%不可侵犯的。Finnis的这本书,就是从合理的、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阐释法律、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益处,而不是用一些诸如“天赋人权”之类的空洞口号,来捍卫一些所谓的普世价值观。

Finnis显然是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巨大影响,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自我价值,以及实现这些异同价值的方式。全书也是由此展开的:作者首先遵循英美经验主义哲学家们的传统,重点阐释了什么是“self-evident”、什么是“intrinsic good”,这些无法证明、或者不证自明的基本价值。要维护这些价值,不可忽略的是人的社会性;要保证一个由人所组成的群体,为了实现其成员各自的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维护“共同的善”(common good),这就需要一种“威权”(authority)。权力并不必然就是坏的,是需要防范的——真是如此,我们就不需要政府、更不要现代化了;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农业社会,才是美国开国元勋们当初所向往的天堂之国啊!回到过去不就好了?

事实上,之所以有政府的诞生,之所以随着现代社会的越趋复杂,政府职能也在不断扩大,原因也正在于,这样一种权力的集中,根本上是有益的。当然一个随之产生的问题,使如何协调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组织与个体的关系——这是全书的主题,但也更是所有社会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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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没得救了

星期日, 十二月 10, 2006
希思罗机场等安检,正排队排在机场外面,收到短信:国民党高雄又输了。

我已经对台湾人的智商彻底绝望了,也不想再理那里的那些鸟事了。反正阿扁贪污贪半天都是贪台湾人的钱,贪不到我头上,你们那么喜欢这个家伙跟这个党,随你们去吧。

台湾,让民主沦为笑柄,也让自己沦为笑柄。

注:看到一台湾人写的blog,很多选民都是混蛋,所言甚是。陈水扁都已经公开混蛋了,竟还有混蛋投票支持;那些投绿的人,已经不是李敖所言苯不苯的问题,是混蛋不混蛋的问题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民主暴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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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率·唯物

星期五, 十二月 08, 2006
这世界上总有一些迷信科学的宗教狂热分子,中国有方舟子,英国则有Richard Dawkins。这帮人最大的问题在于,有些自以为是了,妄以为人类的科学能够解释一切。

前几天在读Status Anxiety,里面提到的一个现代社会的大问题就是,大家往往忽视了机率在这个世界上的作用。当一个人成功了的时候,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会把功劳归在自己头上;同样的,当一个人失败了,他也应当负起所有的责任。但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失败或者成功只不过是运气不好或太好所致。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事情推到极致其实都是机率:我每天从宿舍走到学校,要过3条马路,有时候会碰到汽车通过,有时候不会,从我的角度来说,这都是机率。碰到汽车的时候,我至今还没有发生过人车相撞的事故;但在我之前的一些同学碰到过,而如果我永远重复这条路线,这类事故也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这也是概率。科学试图包容这种不确定性,给了它一个听起来很学术化的名字,概率,而且还可以计算出概率,用概率来做别的运算。但对一个个体来说,或者单一事件来说,概率是多少是根本无关紧要的。你问我三一学院法学的录取率是多少,我可以告诉你去年这个学院的这个科录取率是20%;但如果你问,的入学成功率是多少,这个问题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我只是一个人,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录取率是1%还是99%毫无紧要,对我来说还是只有录取还是不录取两种结果。

唯物主义走到了极端,就是毛泽东那样“人定胜天”的下场。不是说人战胜不了大自然(如果一定要把人跟世界的关系定义为一场战争的话),而是说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是随机发生的,解释不了也改变不了。我们当然知道精子加卵子有了胚胎,生出了你我;但为什么从你妈肚子里爬出来的是你,不是别人?或者换一个问法,你为什么是这样子的,不是别样子的?一个人的外貌、性格、基因等等,有部分是遗传,但也有部分是机率,随机产生的,否则变克隆了。而机率是没法解释的;科学只是认识到有机率这玩意儿的存在,但它没办法解释这里面的因果。纯唯物主义者是看到1+1,就知道结果是2的;但机率就像是倒过来,我们看到的是2,但等号前面可能是1+1,可能是0+2,也可能是别的无数个可能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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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面试

星期二, 十二月 05, 2006
昨天跟KL一起北上剑桥面试,他考数学,我考法学,过程还是很有趣的。

早上9点40分在火车站碰头,先坐火车到伦敦,然后再到King's Cross换搭到剑桥的火车。King's Cross就是《哈利·波特》当中所提到的火车站,哈利·波特就在这里的9¾号站台搭火车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幽默的英国人还真的在这里的9号和10号站台间挂了块“9¾ Platform”的牌子。

我们的火车刚好在9B站台发车;我笑说这是好兆头,剑桥就是咱们的魔法学校了。

到了剑桥,走了半个小时才走到三一学院;火车站跟市中心离得可真够远啊!我们晚到2分钟,原本说门口会有学生会的人领我们去吃饭,现在早已没了人影;只得硬着头皮问问传说中超不友善的三一porters(据称他们每天最大的职责就是喝止游客践踏三一的草坪;只有三一的学生穿着学袍才可以在草地上走);他给出了清晰的方向指示,我们就穿过巨大无比的Great Court(据称牛顿当年在这里做过什么光反射的试验,KL讲得头头是道,我是一句也搞不懂),来到了三一的Hall。这里也是巨大无比,应该要比《哈利·波特》电影中出现过的牛津Christ Church的Hall还要大,房梁是考究的hammerbeam。桌子都是长条的,大家都随便选位子坐下来吃饭。当然在此之前要自己拿盘子去选自己爱吃的。这里的伙食还是很不错的,有肉有菜有水果,还有甜点。连分饭的厨房人员也都像饭店里的服务生一样,穿白衬衫黑马甲还系领结。一般学生要按自己所选的食物付钱,不过我们就免费啦。最后那个收钱的老头挺话多的,我刚准备开口说咱们是来面试的,他就连连说“I know, I know”,然后就指示我说餐具在我后方。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是条件反射地超他手指的地方走过去,他在后面不停地说“向前,向前,再向前”,特别好笑。

吃饱喝足以后,我们到指定的地方去报到。我俩的面试都比较晚,还有一点时间,所以由一个胖胖的学生带我们到图书馆去休息。我原想到三一的Backs去看看剑河,可那人居然告诉我说现在关闭了,游人免入。得,到传说中的Wren图书馆去吧。

穿过Hall,是另外一个中庭,图书馆占据了东面一侧二三层建筑,不过底楼是一个硕大空旷的走廊。这个图书馆是Christopher Wren设计的,外观很不错。但走到里面,书虽然很多,房间却因此而显得小且拥挤,而且大概是经过了重新装修,比较现代化,与外观不太相符。内观比不上我们现在的学校图书馆。那个胖子送我们到这里后就走了,我们两个于是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当中还碰到了另外一名同学。三一的图书馆可能是我所到过的最安静的一个图书馆,我们走路发出的声音都可以惹得所有人抬起头来看,有些还带有敌意,不愧是剑桥最学术化的学院!

差不多2点半的时候,我遵嘱又到报到的地方去领阅读材料;我要在面试前45分钟读完、做好笔记,然后准备和面试官讨论。要读的内容不是很多,让我有很多时间思考。约定的面试时间到了,我就拿了笔记到面试官指定的房间外,等他们出来叫我进去面试。

面试的有两个老师,都挺友善的;面试的房间也很宽敞,能够让人放松。里面摆着三张沙发,三人各坐一张,就像剑桥学生跟老师一对一地上课一样。面试过程还算顺利,自我感觉良好,一点也不紧张。他们问的问题也都还算容易,当中和我讨论了一下阅读的内容,形式上更像是在上课,面试官在引导我发现正确的答案,有点像苏格拉底传授知识一样,在问答之间求知。经历过了面试过程,才能真正了解到,那些花几千英镑去上什么面试培训班的人有多么可笑;面试更像是随意的聊天(主要有关我的personal statement)加上一堂短暂的讨论课。值得这样去大费周章地准备么?

面试完了之后,我再回到图书馆,等KL的数学面试结束。他的面试主要是做试题,他在面试前要做10道数学题,然后带进去交给面试官看;面试官挑出一些他做错了的题目,给一些提示,然后让他当场再做一遍。KL的数学是绝对顶呱呱的,他做对了7道题目;刚才一个同学跟我说,一般能够做对4道,就基本上算是被录取了。

我们俩都完了以后,已经6点多了;等了半个小时等开饭,然后再到Hall里享受最后的免费晚餐;吃完了就回学校了。

总结一下,觉得第一面试没有什么可紧张的,考官都很友善,不会当面出你洋相。第二这类面试也没什么可准备的,靠的是平时的积累。最后,三一学院确实是剑桥最好的学院,一切都大,很庆幸当时没听从很多人的建议,为了录取方便而选择一些很小的离开市中心不知道多远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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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星期日, 十二月 03, 2006
中学里上英国文学,考的一本小说叫I'm the King of the Castle,讲的是一个11岁的小孩如何在精神上折磨另一个小孩的故事。小说的主题就是bullying,还有人性深处的罪恶。

还有另外一本更有名的小说Lord of the Flies,讲的也是相同的主题:一群小孩子放假去夏令营,结果飞机失事坠毁了,一帮小孩子就来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老师们都死了,只有这帮孩子们。一开始大家都还互帮互助,越到后来人的本性就越展露出来,开始有了黑帮去攻击弱小,社会秩序和纪律被打破,变得真正的弱肉强食。

大多数传统上都以外小孩子是天真无邪的,没有恶念;但是西方教育家近几十年越来越发现,孩童间的攀比、嘲讽、竞争甚至互相折磨,都要比成人世界来得更为赤裸裸;他们像是还未被驯化的野蛮人,未经文明和教育的洗礼,却已经开始展露内心深处的人性之恶。回想一下自己小时候,在学校里被人欺负和欺负别人的事迹,不得不承认这种看法的正确性。难怪英国的学校,现在把“bullying”当成非常严重的事情。一个学生被发现抽烟未必会得到什么严重的惩罚;可一旦被别的孩子举报说在欺负别人,就很可能被开除。

所以,人格的形成、文明观念的获得,并不是天生的,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的教育,当然还有榜样作用,否则小孩子生下来,就跟动物差不多,有原始的本性(当然这里面有好的本性,但也有恶的本性)。但这种把12岁的小孩子居然也当成“独立、大写的人,一个有人格尊严、人身权利的人”,实在是可笑和无知。谁跟你说人一生下来就有尊严和权利的,就平等的?如果是那样为何要等到18岁才可以投票,才可以合法地看A片、赌博、抽烟、喝酒?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成人和未成年人,就是因为一个还没有获得足够教育和人生经验、没有完善自身理性思考模式的小孩子,不能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社会人。

就像校长先生所说的一样,教育不是放任,其中必有一定程度的强迫、惩罚、训诫;通过这些管制来获得自由,看起来很矛盾,却就是教育的本质。老师、家长,在教育的时候,就是居高临下的,因为他们比小孩子自己更清楚哪些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孩子的人格完整与独立,是在长大以后,获取知识和必要的阅历之后,逐渐形成的。

It is well to remember from time to time that nothing that is worth knowing can be ta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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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天赋XX

星期五, 十二月 01, 2006
看见有人在高喊: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所以“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机构或者个人能赋予”。说这话的人,多半自认是个“自由主义者”,所以揭竿而起,要捍卫自己的自由。

但这种无聊的口号,200多年前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大家喊喊还可以谅解,人类走过了200多年的风风雨雨,竟还只停留在这种口号式的思维之上,我不知道这些人拿自己的思想自由干什么去了?无法理性地思考,给你再多自由也是在浪费。

什么叫“天赋自由”?“天”是什么东西?是西方基督教文化里面留下来的玩意儿,是上帝,是主耶稣。《圣经》里面的一个思想,就是说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造出来的,所以有神性。后来的基督教文化里最有影响力的神学家阿奎纳(Thomas Aquinas),从这里推导出了人的自由意志,认为人是有个叫“free will”的东西的,这是人的神性(divinity)里面最重要的内容。

再后来,这个想法被一帮19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们(les philosophes)以及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们进一步推演,提出了(胡扯的)社会契约论,提出了天赋人权。他们一方面挑战宗教,一方面又需要宗教,把上帝放在他们学说的中心位置。他们为了挑战世俗帝王的权力,引用了更高的上帝的权威,声称他们的某些权利是上帝赋予他们的,所以是超越一切君主的世俗管辖的。

200多年后的今天,上帝都已经死掉了的今天,请问所谓的天赋人权何来?如果人权是天赋的,是你生下来就有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多么毛骨悚然的词句啊!),为何这样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唯一绝对的权利是思想自由;但除此之外的一切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你可以自由地骂政府,但不可以自由地谩骂侮辱另一个人(虽然这在被一些人视为不自由的中国,似乎司空见惯);你可以自由地行动,但未经复杂的检查程序你根本不可能在今天自由地踏上一架班机(事实上作为一名中国人,你前往美国等国家的自由,被这群世界上自称最热爱自由的国家剥夺了)。既然自由是“天赋”的,既然自由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机构或者个人能赋予”——当然也因此,剥夺——的,那么为何我们的自由总是受到如此多的限制呢?

自由根本不是天赋的,也不是超越国界、文化、历史等种种社会因素的。自由来自于一个社会的共识,这种共识体现在这个国家的法律当中,这个国家的《宪法》里面,是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而这些权利不是绝对的,永恒的,一成不变的——当1791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正式颁布的时候,它不适用于黑人、妇女、印第安人、没有财产不纳税的穷人,当然还有后来被卖到美国去当苦力的华工(或更准确地说,华奴们)。所以杰斐逊在《独立宣言》里高歌的那些“天赋”的“生命、自由与追求自由”的权利,配得上享有它们的只是一小撮人而已。美国今天享有的自由,对其贡献巨大的,与其说是那些开国元勋们,不如说是马歇尔、霍尔姆斯、布伦南等一代代理性思索、独立公正、开拓创新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

何况,与权利相伴的,总是义务与责任。你要享有言论自由,就要做好为你的言论负责的准备,而这必要的前提就是能够让别人知道你是谁,是谁在发布这样需要负责的言论。

并不是说我支持网络实名制,我也深深怀疑网络实名制能否真正有效地执行;为了极少数出格的言论,强制所有人都实名,成本大得不符合比例原则——就好像我们不可能为了确保公交车上没有小偷,就在所有的公共汽车上都安排几名警察站岗一样。我所反对的,是这种没有经过自由的大脑理性地思考,就脱口而出的、空洞的口号式言论。一个真正追求自由的人,是不可能把自己的理论基础,建筑在一个不可超越的根基——神,上帝——之上的。

Put your free mind to some use, do some independent thinking, please!

The English country gentleman galloping after a fox --- the unspeakable in full pursuit of the unea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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